济南提出义务教育“零择校”目标
发布日期:2015-05-2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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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敏)近日,济南市发布中小学招生政策,确定今年继续实施小学“划片入学”、初中学校“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并首次提出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目标。
按照工作部署,该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中,强调要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无缝隙覆盖,广泛公示学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严禁招收艺体特长生,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探索通过公示“剩余学位”、“入学条件量化赋分”等具体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
据了解,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济南市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了相应学区。小学严格按照学区招生,免试入学;初中学校则采取学区内对口小学整体直升办法,免试入学。作为缓解“择校热”的配套措施,该市自上世纪90年代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60%以上的指标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自2007年起,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中考时不享受高中学校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2012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收取择校费,严禁跨区择校。2013年,采取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了义务教育学区公示力度,在服务学生及家长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城市化进程加快造成的“教育资源紧张”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两大社会问题,该市启动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仅2014年济南市就新建15所中小学,其中主城区12所新建学校招生,新增初中学位2160个、小学学位2770个。2015年,还将开工建设46所中小学,进一步缓解部分区域学位紧张,适龄儿童入学难的问题。
产生“择校热”的根源在于教育资源不均衡客观存在,社会存在追逐优质教育资源的实际需求。在推进教育资源均衡方面,近年来济南市实施中小学配置标准化,累计投入36.05亿元,完成全市924所中小学标准化工程省级验收,实现了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无差别配备。全市1148名符合交流条件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全部进行了交换,2014年秋季学期又有2089名各类教师进行了交流轮岗,校际间师资力量日趋均衡。此外,通过名校托管、教育集团、城乡联盟等形式,实现了校际间的多元融合。
据介绍,该市将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公示制度,完善集团化发展、联合办学、委托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办学体制,进一步丰富义务教育学区制内涵,推动学区内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一体化,力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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