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84条安检细则确保校园安全
发布日期:2015-03-27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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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衣晓东)近日,栖霞市教体局统一制定下发《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检查流程》,涉及校园安全检查细则84条,为校园安全工作制定出详细统一的检查内容及标准。该《流程》细化了校园安全环节,包含交通安全14条、饮食卫生14条、校舍及设施18条、消防安全21条、校园安保21条。
该《流程》要求各学校根据安全检查内容,规范各项、各阶段安全检查工作,每项安全检查都要落实检查人、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销号制和复查制,强化问题整改力度。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对问题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让管理者和教职工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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