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提高义务教育段生均经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5-02-0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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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军)记者日前从青岛市教育局计财处获悉,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该市小学和初中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部提高,生均每年提高200元。为此,市、区两级财政每年为全市城乡约80万名义务教育段学生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多支出1.66亿元。
青岛市教育局计财处处长万初迅告诉记者,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青岛提高公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其中,小学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700元,统一提高至每生每年900元。这一标准在计划单列市同类标准中处于领先地位。初中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900元,统一提高至每生每年1100元。这一标准在副省级城市同类标准中位列第三。提标后,小学每年新增投入1.2亿元,初中每年新增投入46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考虑到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以满足学校的日常运转需要。“义务教育段全市早已经免除了各种杂费和学费,学校的日常运转开支就靠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万初迅说。此次生均公用经费调整的最大亮点是,为保障生源较少的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对学生规模不足300人的学校,按300人核定公用经费。“规模在300人以下的学校大都在偏远农村,无法撤点并校。学校规模小,但同样需要招聘保安,日常办公经费也少不了,按照以往完全看学生数的拨款方式,很多学校都运转不动了。”万初迅介绍说。据了解,生均经费提高后,学校将有充足的资金组织各种活动,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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