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教育督导制度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4-12-11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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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范宗武)潍坊市自2001年起在全省率先建立每年一次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创新,目前已基本形成督政与督学并重,对县级政府的教育综合督导、对中小学的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针对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巡视团专项督导齐头并进的督导体系。该市教育督导制度公开透明,督导结果刚性使用,效力显著,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督政与督学并重
潍坊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起,该市由市委、市政府发文,每年一次开展对县级政府的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督导内容紧紧围绕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教育工作重点及需要重视解决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了年度教育事业发展所有重要工作。教育经费投入等涉及教育发展的关键指标已连续14年纳入督导内容,以充分体现督导工作的导向性和连续性。教育督导对各县(市、区)政府的教育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监督作用。
在督政的同时,潍坊市在督学方面建立了促进基层学校工作落实的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和教育督导巡视团专项督导制度。该市将全市划分为16个督学责任区,按照市教育局常务会议确定的重点关注事项,每月实施一次对责任区学校的随访督导,督促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调研检查基层学校存在的问题、发掘工作典型、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市教育局常务会议对每月的督学责任区工作报告逐条进行认真研究,作为修正完善教育决策的重要途径。
针对频发的教育投诉事项,潍坊市购买教育督导巡视团(民政局注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教育投诉事项的调查服务,对涉及学校的严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督导。办学质量究竟如何,除了教育行政部门评价之外,还请外界的人士评一评。督导巡视团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之外的第三方,坚持公正公平的立场,切实做到了快速反应、有诉必查、查真查实,并将调查结果当场反馈给被投诉学校。潍坊市教育局对投诉调查情况实施每周会商制度,由局分管领导组织督导巡视团、相关科室、市督导室对调查结果集体会商,逐件研究讨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过程公开透明与结果刚性使用结合
有些地方的教育督导结果不能向全社会公布,也就使督导结果不能很好地促进当地教育的改革发展。潍坊市教育督导制度既坚持督导过程公开透明,又坚持督导结果刚性使用,使教育督导发挥出强有力的作用。
首先是督导过程公开透明。一是方案制订公开征询意见。每年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方案的制订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县(市、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等多方共同参与,经历几上几下,反复修改,不仅保证了科学性、可行性,还使方案制订的过程成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过程,成为全市上下明确年度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二是督导实施程序透明。对县级政府督导前,由市委、市政府发布督导通知,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督导纪律严明,无论是对县(市、区)的综合督导,还是对学校的责任区随访督导和督导巡视团专项督导,所有费用均由市里承担,严禁督导人员接受被督导单位的宴请和任何馈赠。每一个督导项目结束后,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双方要对督导的基本事实和结果签字确认。三是对督导的初步成绩进行公示。督导成绩出来后,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公示,公开接受被督导单位的质疑,经过充分的交流辨析后最终确定督导成绩。这既确保了督导结果的真实可靠,也确保了教育督导的公信力。
其次,潍坊市在媒体公开发布督导结果并刚性使用。每年全市“两会”期间,潍坊市在《潍坊日报》发布上年度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公报,将每个县(市、区)每项指标的成绩公之于众,营造起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教育、监督保障教育发展的强大舆论氛围。该市还按照督导的成绩,直接确定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督导成绩也作为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育局各科室
全员参与教育督导
在潍坊,教育督导绝不仅是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自己的事情,而是市教育局各科室(单位)广泛参与的“全员工程”。这在对县级政府的教育综合督导上体现得最为明显。一是在方案制订上,每到岁末年初,市教育局几乎所有科室(单位),都要在工作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教育工作重点、难点,参与研讨制订本年度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方案。二是在督导实施上,几乎所有的科室(单位)都参与,从相关督导指标的具体实施细则、督导过程的控制,到督导指标成绩的确定,都由相关科室(单位)全权负责,市督导室负责牵头调度。这种“督导室搭台、科室单位唱戏”的督导模式,既保证了督导结果的准确可靠,也有利于工作的推进落实。另外,在督学责任区的随访督导上,市教育局机关干部和教研人员几乎全部被聘为兼职责任区督学,定期开展对责任区学校的督导调研。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的机制建设,2011年9月,潍坊市政府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市长任副主任,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委员,每年定期研究教育督导工作。重点是对教育、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履行教育发展的职责情况进行督导,促使包括教育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教育督导是潍坊教育
优质发展的“法宝”
完善、高效、管用的教育督导制度让潍坊教育得到了切切实实的益处,是潍坊教育优质发展的“法宝”。
潍坊市连续14年开展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使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真正落到了实处,不仅截留挪用教育经费、拖欠教师工资、危房改造不力等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推进了教育均衡。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连续8年(自2006年起)名列全省第一,所有县(市、区)教师工资全部纳入县级财政、城乡一个标准发放,教师的养老、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连年提高,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均超过了省定标准。教师工资持续增长,全市中小学教师月均工资2006年以来年均递增17.03%。2006年至2013年的8年间,全市引进大学毕业生15589名,80%以上被安排到了农村学校任教,农村教师老龄化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显著改善了农村学校教师结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顺利。2009年至2012年年底,累计投资79.6亿元,改造校舍786.4万平方米,投资规模、改造面积均居全省前列,圆满完成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任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数量居全省之首,通过比例居全省前列。
教育督导在潍坊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在基层学校的贯彻落实和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使违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障了校长职级制、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持续、健康推进。推动全市建立起市、县、校上下贯通的12项育人为本制度体系,使育人为本由先进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起市对县、县对学校的办学满意度群众测评制度,让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影响到校长教师的去留进退。
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实施,使基层学校的教育政策尤其是素质教育方面的执行情况得以迅速反馈到决策层。市教育局通过购买教育督导巡视团的调查服务,建立了对违规办学行为等群众投诉事项的快速查处机制,真正实现了有诉必查,违规必纠,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潍坊市教育督导对教育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有目共睹。每年都由多方参与共同确定的督导指标,统一了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和努力方向,成为引领全市教育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公开透明的制度设计,对县(市、区)而言,形成了巨大的压力。要想取得教育督导好成绩,办出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唯有扎扎实实地工作。各县(市、区)在教育工作上纷纷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提升水平、改革创新,从而形成“万马奔腾、百花齐放”的教育优质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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