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以城乡教师交流扎实提升教学质量

  本报讯(通讯员 侯国际)“以前每年也有去城里学校学习交流的机会,但是每次也就一两天,时间短、任务重,虽然能学到一些先进的教学经验,但都是浅尝辄止,更加宝贵的管理经验我们想学却没有机会学到。现在好了,今年县里把我们这些年轻教师直接轮岗交流到了城里学校,让我们直接参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给了我们更多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日前在郯城县采访时,一位从农村学校轮岗交流到实验一小的老师向记者发出这样的感慨。郯城县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新学期开始前开展了乡镇中小学教师轮岗工作和县城教师下乡支教工作。
  据了解,此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乡镇中小学选拔1~4名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教干教师,由县教育局根据县直学校师资、教学岗位等情况统一调配到相关学校轮岗交流,参与学校管理、学科教学、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活动等,交流期为一年。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与派出学校日常工作脱钩,轮岗期间由县直学校和派出学校双重管理,人事关系和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轮岗期满后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同时,针对农村小学特别是学区、村小办学整体水平、师资力量依然薄弱的问题,该局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第八批支教工作。支教学校与被支教学校“一对一”结对子,支教学校教师与被支教学校教师“一对一”结对子。支教学校对被支教学校实施全面“对口帮扶”,全面参与学校管理、教师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科教学等,提升农村学区、村小整体水平,从而提高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水平。每所城镇学校至少选派1个支教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其中教干1人(学校中层以上教干),对口支援一所农村学区小学或村小。
  郯城县自2006年开始鼓励名师到相对偏远或薄弱的学校任教,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优惠”。截至目前,该县已有符合条件的教师800余人参与了支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