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第二阶段结束

  本报讯(记者 单婷)7月2日,我省2014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第二阶段工作圆满结束。本阶段共分6个督导组,历时15天,对20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重点是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标情况、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等七个方面,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期间,共抽查学校900余所,查看材料账簿3000余册,调查问卷2.2万余人次。下一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汇总整理评估情况,向被督导的县(市、区)印发书面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督导评估期间,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孟庆旭到部分县(市、区)了解情况并指导评估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