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顺利完成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发布日期:2015-06-3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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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顺利完成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据悉,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自6月18日正式展开。监测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对象是2014-2015学年度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样本校校长及2014-2015学年度四年级和八年级的数学、体育与班主任教师。
今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抽取了323个样本县(市、区)。本次监测抽取了我省的16个样本县(市、区),分别是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莱西市、高青县、枣庄市峄城区、广饶县、青州市、安丘市、济宁市任城区、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兰陵县、平邑县、聊城市东昌府区、茌平县、鄄城县,其中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样本小学、8所样本初中。我省320所学校、9000多名学生参加了监测。
为确保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省成立了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监测实施方案,确定了省视导员、市联络员和16个样本县(市、区)具体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负责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省、样本县(市、区)培训和模拟演练等准备工作。
监测期间,国家派两名视导专家对我省进行了巡视。测试当天,省教育厅总督学孟庆旭赴济南市天桥区进行了巡视。16名省视导员分别在16个样本县对各监测点进行了监督、指导和检查。国家视导专家对我省监测组织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各个样本县(市、区)和监测点从监考人员培训、考场布置、监测工具的存放,到测试生检录、正式测试的实施等过程,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准备充分,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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