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构建“1+N”平安校园机制显实效
发布日期:2015-06-09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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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崔方锋 布汝奎
去年以来,邹平县创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构筑强化学校主体,融合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参与的“1+N”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由简单的抓校园安全变成全社会共创平安校园。此举解决了一大批校园安全问题,提高了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了校园的持续平安稳定。
创新一项机制
邹平县有中小学、幼儿园153所,在校学生12万多名。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最为薄弱,安全问题涉及家家户户的幸福安宁。
2014年2月,邹平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建立“1+N”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1+N”深化平安校园创建管理服务监督组织。“1”即强化学校(幼儿园)和校长(园长)管理的主体责任;“N”即在每所学校(幼儿园)由镇街党(工)委班子成员(县直学校为县教育局领导干部)为组长,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公安、安监、司法、建设、交通、城管、卫生、食药监、消防、工商、供电、文执等13个政府职能部门各派1名责任人参加,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履行监管职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支部书记、企业家、团委妇联等社会力量,分别有1名联系人参加,履行监督、共建的社会责任。同时,将涉及师生交通、饮食、供电、校舍、消防、矛盾化解、心理健康、周边环境等安全工作逐一进行明确;建立各学校“1+N”组成人员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平安校园情况,根据校园及周边安全需要,要求职能部门定期到学校依法履职检查并帮助解决安全问题。
落实两项任务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隐患是平安校园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检验“1+N”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
为此,该县采取两项措施来查缺补漏。一是从专家视角找隐患。在学校自行查找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按照公安、城管部门责任人每月至少1次,教育、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责任人每个季度1次,建设、交通、消防等部门责任人每学期1次标准,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安全检查并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二是强化责任抓整改。通过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的“1+N”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校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县“1+N”活动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对排查出的校园安全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及隐患,特别是对学校无力解决的,由“1+N”联席会议明确责任部门或牵头单位予以解决。截至目前,各学校共发布联席会议信息492条、部门履职尽责信息3231条。
建立三项制度
“1+N”平安校园机制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监督、履职通报、联动奖惩制度,有效促进了“1+N”组成人员,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
首先,该县投资10万元组织研发了“1+N”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履职尽责信息管理系统,将各学校的“1+N”联席会议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履职尽责情况统一录入管理系统,实时掌握“1+N”组成人员工作情况并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促进工作落实。
其次,建立履职通报制度。各学校平安校园季度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组成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协调解决不作为、不整改问题。县“1+N”活动办公室通过督查、暗访等方式,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各镇街及13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反馈。
第三,建立联动奖惩制度。县“1+N”活动办公室对各镇街、各部门履职情况,统一打分排名,纳入全县平安建设暨综治年终考核。对工作达标的,及时推荐参加市级平安校园的评选;对不达标的,给予全县通报,视情况更换“1+N”相关人员。对因思想不重视,玩忽职守,发生重大恶性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实现四个转变
通过“1+N”创建活动,该县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共建平安校园的平台,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变“被动去”为“主动来”;二是变“来检查”为“去履职”;三是变“旁观者”为“参与者”;四是变“各自为战”为“齐心协力”。
邹平县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履职尽责,全县建立了无缝隙的校园安全网络。公安、交通部门对校门口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为邹平县第一实验小学门前公路安装隔离防护栏,在邹平县第二实验小学安装了人行道防护栏,划定了临时停车位,有效杜绝了人车混行问题。安监、交通、交警部门定期检查校车安全情况,城管、工商部门对学校门口占道经营进行了集中整治。食药监、卫生部门到学校开展食品、卫生检查指导,帮助该县黄山实验初中、魏桥实验学校成功创建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学校;县消防大队对鲁中职业学院等40所学校提出整改建议,并组织教师参加灭火器使用培训;县供电所对该县特殊教育学校变电室外高压线进行了整理维修;司法、文执部门切实履职尽责,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活动开展以来,全县许多长年未解决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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