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教育局“四个严禁”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发布日期:2015-03-12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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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松波)2月24日,肥城市教育局15个制止有偿补课检查组分赴城区和各镇街,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再次检查。这是继放寒假后春节前的两次检查后,该局进行的又一次大型检查。
今年,肥城市教育局加大了制止教师有偿补课的治理力度,提出了“四个严禁”要求: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干部教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严禁学校将校舍出借或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中小学生的假日文化课补习;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或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任教;严禁收受家长馈赠。同时,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调查问卷、电话抽测、校内校外和主要街巷悬挂过街联以及教师签订责任书、面向国旗和学生庄严宣誓“不从事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等形式,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知晓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是违规违纪的失职行为。从督查结果和群众反映看,一些社会办教育补习机构无在职教师参与,参与假期补课的学生也明显减少,群众对此普遍赞成,群众投诉明显减少。
肥城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将形成长效机制,在开学后双休时间继续不断检查,做到“反复查、查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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