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纳入城镇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2015-03-1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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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信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民工工作有关情况。谈及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比例保持在80%。此外,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不断增加,2014年达到124.6万个。2014年学籍系统为507万名学生省内转学、62.6万名学生跨省转学提供了服务。刘利民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国务院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对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一是不断提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在超大城市和义务教育资源承载力短缺的特大城市,进一步推动流入地政府出资购买民办学校学额。二是继续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要制定或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明确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手续、时间等,简化就读手续,规范入学程序。三是加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及时准确掌握随迁子女学籍异动情况,完善随迁子女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成长档案,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学习、就业等提供基础性保障。四是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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