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5-02-11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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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玲)日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全文详见5版)。根据《计划》,我省到2017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幼儿园建设将结合人口密度及变化趋势,特别是城镇化进程、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等因素。
根据《计划》,我省将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幼儿园,各市、县(市、区)要参照公办幼儿园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街道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同时,满足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申报登记制度,提前公布入园条件和有关手续办理流程,有序开展入园申报和登记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公办幼儿园予以安置。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民办幼儿园予以安置,保证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按时入园。
《计划》还规定,将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男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优化幼儿园教师的性别比例。另外,《计划》要求幼儿园园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新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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