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出台五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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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张延玲)为加快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在前期印发《关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泰山医学院近日出台《泰山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修正案)》、《泰山医学院校务委员会规程》、《泰山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正案)》、《泰山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正案)》、《泰山医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5项规章制度。这是落实学校章程要求,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按章办学的治理体系的具体举措,为学校依法治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
这5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自2014年11月启动,在泰山医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第八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筹委会秘书组统一组织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完成。在修订、制定5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立足学校实际,分别组成章程起草工作组,广泛调研,认真分析当前高等教育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共同研究,形成了章程初稿。在各起草工作组广泛听取并吸纳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先后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学院负责同志、教授代表的意见,形成章程草案。在日前召开的“双代会”上,经代表审议,大家一致同意通过5项规章制度。
据了解,下一步,学校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章程和相关规程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完善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校级层面的组织机构,并且按规章要求,该换届的要组织换届。各二级学院要参照校级学术组织规程和有关要求,制定适合本院情况的规则、办法,尽快建立健全完善各自的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院部层面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教学、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设立教授委员会,并参照学校校务委员会的规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职能是对二级学院的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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