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首批5所高校章程核准
发布日期:2015-01-2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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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凯)1月9日,省教育厅完成青岛科技大学、滨州医学院、鲁东大学、青岛大学、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章程的核准。这是我省核准的首批高校章程,标志着我省高校章程建设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公开、改革创新、务实管用的原则,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各高校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起草组织,制定了工作方案。青岛大学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的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牵头负责章程起草工作。滨州医学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召开不同层面代表的座谈会14场次,反复征求学校师生、校外专家以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充分吸纳。青岛科技大学严格规范校内审议程序,认真做好征求意见、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会审定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鲁东大学将章程制定任务按照章程基本要素分解到校内各个部门,统一谋划,强化协调配合,确保了章程制定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首批唯一一所高职院校申请章程核准,得到了德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章程核准过程中,突出专家作用,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尊重专家的评议意见,确保章程内容合法、表述规范、程序合规,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山东高校章程。
目前,除已经核准的5所高校章程外,其他高校也在抓紧制定章程。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22所高校章程已进入专家评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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