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多部门强化管理让校车“跑”得更安全

  本报讯(记者 戚景峰)为破解校车难题,确保孩子安全上下学,沂南县教体局近日积极筹措,以不同的形式满足中小学生和幼儿对校车的需求。与此同时,全县各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让校车“跑”得更安全。
  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县政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沂南县校车管理办公室,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及校车所有人、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履行法定义务,确保校车安全运行。校车实行专车专用,只能用于接送学生,不能从事其他与接送学生无关的运营。
  规范运载学生车辆范围及管理。该县对经审批的小学、幼儿园购买的专用校车,按照《条例》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对合格校车的校车驾驶员、乘车时间、乘车地点、承载人数、停靠站点、行驶路线、跟车教师等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全县勘查校车行驶路线51条、校车停靠站点402处,对19处校车经过的危险区域下发了《校车运行路线及停靠站点的整改意见》。
  严格实行校车准入制度。该县规定,学校、幼儿园购买校车,必须向校车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购买并办理校车许可手续,不经同意擅自购买校车的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查处。校车运营公司成立后,由校车管理办公室牵头,县教体、交警、交运部门和乡镇政府参与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合理规划线路和车辆;校车公司向县校车管理办公室提出采购校车申请,经批准后,通过统一招标等形式增购新校车。
  多部门联合执法。交警、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农用车、三轮车和面包车等非法超载接送学生的现象。
  加强安全教育。该县教体局严格落实教师跟车制度,教育接送校车驾驶员要做到不超员,不超速,按时、按路线行驶,确保学生和幼儿上下车及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通过发放《致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与学生家长签订《维护学生(幼儿)交通安全责任书》等方式,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不乘坐无证、无照、无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