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与山东省政府确定共建山东艺术学院
发布日期:2014-12-1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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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鲁平)近日,山东省政府和文化部分别发文,确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部共建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学校将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探索省部共建艺术院校的有效途径,科学、务实地设计好省部共建框架协议条款,积极争取共建项目,在新的平台上推动学校事业实现突破,争取在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实践与创作、文化交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发展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有更大作为。
目前,全省共有9所高校跻身省部共建行列,分别是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和山东艺术学院。省部共建将更有利于高校拓展教育经费资源、提升自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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