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制课,我们喜欢”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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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尚峰 通讯员 齐常山
11月10日,沂源县实验中学初一(6)班的班会课上,一名身着检察官制服的老师正在授课,台下的学生听得格外认真。
讲课的教师叫刘振,是初一(6)班的“法制班主任”,也是该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像刘振一样,在该校上法制班会课的还有30多名干警。从去年秋季开始,“法制班主任”走进了该校课堂,创新了法制教育的形式,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成效。
“法制班主任”
让法制教育常态化
“班主任老师天天说,思想品德课老师也不断讲,法制校长每学期来作一次法制教育报告,甚至连少年劳教所的学员都到学校讲述自己悔恨的经历,可为什么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依然差强人意呢?”这个问题困扰了该校校长李振义和领导班子好多年。他们也多次向专家请教,和同仁交流,但一直没有找到解决瓶颈的良策。
2013年9月初的一天,一堂作文课上。“我长大了想当一名警察,因为我喜欢警察叔叔。”一名学生的心里话引发了正在听课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周守太书记的灵感。他萌生了让学生喜欢的专业人士来当班主任的想法。他的想法立即得到李振义的共鸣。于是,“聘任法制班主任进课堂”的想法很快付诸实施。
2013年9月12日,县检察院、团县委、县教体局、实验中学联合举行了“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聘任仪式,刘振等30多名干警受聘。
讲得生动,听得专心
“法制班主任”与实验中学初一至初三的36个班级分别结对,根据学生成长规律,按年级接受能力确立法律主讲题目,每周一个主题。原班主任和干警提前集体备课,形成完整的教案。受聘干警充分发挥检察官专业优势,利用鲜活的案例、生动形象的课件,结合自己办案的经历“以案释法”,与学生有效互动,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生边听、边记、边提问,受到了更具体、更直接的零距离法制教育。
“说实话,毕竟不是专业教师,刚开始给学生上课我确实很紧张,但原班主任和我一起备课、制作课件,并随堂听课指导,现在我越上越有信心了!”“法制班主任”张田田说。
沂源县政法委组织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县直各学校的优秀班主任联合研讨,编印了《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教案汇编》,“法制班主任”有了称心的校本教材和教案、课件,课讲得生动,学生听得专心。
为了打破一方讲、一方听的上课模式,有的“法制班主任”还带着学生走出教室,“微型马路进操场”、“少年模拟法庭”、“防暴演练”等各种新颖、生动的法制教育实践课应运而生,学生在逼真的现场模拟中受到了深刻教育。
“作为一名班主任,平时没少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有时真是苦口婆心,千叮咛,万嘱咐,可学生就是不当回事。现在好了,有了‘法制班主任’,学生比以前懂事多了。看到学生遵规守纪、不断进步,我很开心。我一定当好‘法制班主任’的工作助手。”初三(5)班班主任崔宝洋说。
这样的教育
真正深入学生的内心
“听‘法制班主任’上课就是不一样,一看到庄严的警服,感觉特威严,也特受教育。这样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喜欢。”一名学生对记者说。
“哥哥变了。自从我把每次‘法制班主任’给我们上课讲的案例讲给哥哥听后,原来经常打架的哥哥变了,再也没有被打的人上门来找家长了。爸爸、妈妈可高兴了,对我说‘上课好好听,也讲给爸妈听’。”一名学生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李振义深有感触地说:“‘法制班主任进课堂’活动开展以来,学校已举办360节法律知识专题课和法治活动实践课,学生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校风学风日益浓厚,赢得了家长和社会的好评。这样的教育,真正深入学生的内心。”
“聘任‘法制班主任’是学校普法教育的创新,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相吻合,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10月31日,淄博市政法委副书记周庆涛在沂源县实验中学调研时说。从201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沂源县政法委在全县初中学校全面启动了“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活动,大力推广实验中学“法制班主任进课堂”经验。“聘任法制班主任进课堂”被淄博市教育局确立为2014年创新项目,沂源县实验中学被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命名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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