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11-0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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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妍)为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近日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将更多的管理权下放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该《办法》,教科书选用应当坚持适宜性,符合本地中小学教学实际;坚持多样化,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坚持公平、公正,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单位。选用教科书应当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科书的选用工作。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应当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
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
教科书选用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对教科书选用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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