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设立行政审批窗口
发布日期:2014-10-28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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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基层和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省教育厅近日在厅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行政审批窗口。
省教育厅行政审批窗口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答复等事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2014年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省编办《关于省教育厅、交通厅、质监局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的要求,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集中审批,将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审批、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命名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结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窗口办理。
据有关人士介绍,设立行政审批窗口可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把住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入口”,促进行政审批办理规范化,是进一步推进审批运行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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