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高校学分制改革力度
发布日期:2014-09-21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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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荣光)近日,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聊城大学等11所高校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新增学分制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到目前为止,我省实施学分制管理的试点高校已有21所,其中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山东科技大学等11所高校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的批复(鲁教高字〔2014〕15号),本次新增的学分制试点单位为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和青岛滨海学院。再加上前批次的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临沂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我省实行学分制的试点高校已达到21所。
去年10月,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同时批准了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为首批学分制管理试点单位。《规定》要求高校教育在时间、内容、形式上实行弹性教学。各学校均出台了“弹性学制”标准,学生可以自由选专业、课程、教师、学习时段和进程,可以提前或推后毕业。
首批学分制试点学校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和青岛大学,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山东省物价局公布了7所高校的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收费标准。记者从材料中看到,7所高校均实行“两部制”计费方式,即学分学费加专业注册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山东理工大学为90元)。
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分制收费改革后,差别主要体现在不同专业实行不同的专业注册学费。因此,专业之间、高校之间的学费将拉开差距。
教育界人士指出,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后,学校对专业和课程设置将会更加慎重,选这门课多少学分,这门课值不值这个钱,学生会去衡量。而同一门课程的多名授课教师要由学生自主选择,随着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要求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会提高。从另一方面来讲,按学分收费会让学生时刻意识到“这门课是我花钱选的”,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对学风建设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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