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出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 王蕾)近日,滨州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滨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意见》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将纳入到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新增财政性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从2015年开始,滨州市、县(区)两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都不低于征收总额的30%。制定并逐步提高职业院校财政性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并逐步提高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各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在2015年落实到位。
  滨州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规范化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重点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技能大赛、课程改革、教师聘用和教师培训。
  《意见》提出,滨州市下一步将重点支持县(区)职教中心建设。到201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全市建成3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2020年,将建成1到2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和一定国际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成1所国家示范性技师院校,1所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意见》提出,职业院校可将20%的编制员额用于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和各类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支持学校根据专业教学和实验实训需要,优先聘用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到学校任教。
  “双师型”教师比例也将得以提高。一批大中型企业将建立“双师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参加实践人数予以补贴,确保2020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
  《意见》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将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确保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制度。同时,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到2020年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职工人数等基本办学条件、规模大体相当。
  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滨州市进一步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并适度扩大培养规模。同时,进一步扩大滨州市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积极探索发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