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入选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验区

  本报讯(记者 黄玲)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日前,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并启动实验区工作。我省威海市成为全国七个实验区之一。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和实施要求三部分组成。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特点,管理标准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6项管理职责,即: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共下设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日前,教育部召开会议对实验区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