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做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
发布日期:2014-08-12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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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原)为充分发挥全国学籍系统作用,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近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全国学籍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审核工作,减少问题学籍,确保数据质量。各省(区、市)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通知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转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为招生入学提供支撑,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遏制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健全经费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准确性。逐步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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