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严禁中小学教师暑期补课

  本报讯(通讯员 张新明 江浩)沂源县教体局暑假前夕专门下发文件,对全县中小学教师暑期办学行为作出明确要求。
  文件规定,各镇(街道)教体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中小学假期工作,严禁组织学生到校集体学习。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与教师签订假期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开展“自觉遵守教育教学行为签名”等系列活动,对照“淄博市教师十不准”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组织开展“违规教育教学行为大排查”活动。县教体局设置举报信箱,联合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培训辅导学校进行定期督查,严禁教师举办、参与各类辅导班或到培训机构参加有偿家教,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养,树立教师为人师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