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管办评分离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发布日期:2015-07-3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2380次
孟庆旭 范宗武 邵学伦 陈志浩
教育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必将随之推进。而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显著标志就是推进教育的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管办评分离旨在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治理新体系,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在管理学校上也要简政放权、改变管理方式。长期以来,政府主管部门在管理教育上,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不利于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和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管办评分离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把该下放的权力坚决下放,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教育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政府对学校的管理手段,要减少行政干预的手段,主要通过法律、政策、规划、财政拨款、标准、信息服务等手段实施管理。在管理方式上,要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要将教育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政府在出台政策时,要有依法、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为教育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
政府简政放权后,能够相对超脱地加大对教育的监管力度。要通过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制度,遵循法定职权和程序,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坚决纠正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教育法律和政策得到有效实施。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增强和完善服务机制,在科学编制教育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完善规划的实施机制上做好服务;在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规定,建立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上做好服务;在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健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上做好服务。针对政府的管理,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针对政府教育管理工作的履行职责、行政效率、行政效益、行政成本等内容展开绩效评估。
管办评分离下的学校办学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办学,首先要依法明确和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要进一步扩大高校在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管理、经费资产使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要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中小学校行政级别,全面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真正实现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
自主管理即学校办学要有自己的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依法制定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要在章程的统领下,制定和完善包括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体系。学校自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保障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在公办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等一系列民主参与决策制度,对学校管理实施民主监督。学校要形成开放办学机制,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育人。要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将公开经费收支、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安排等办学信息,向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公开。
管办评分离下的教育评价体系是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三个重要支点,一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价,二是政府督导评估,三是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学校开展自我评价,是指学校根据培养要求,对课程建设、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质量、师资建设、管理制度、校园文化等定期展开的监测评估。政府督导评估是指政府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评估监测,并通过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等制度实施管理。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的教育评价,是指通过资质认证标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对教育实施的检测评估。在评价主体多元的同时,要以学生发展为本位,建立多元化评价标准,使教育评价科学、准确、公正,真正发挥出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教育评价重在发挥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应通过建立、完善政府和学校对教育评价结果的反应机制,使教育评价的结果及时转化为推进教育工作的动力。要从评价结果中,确实看到校长的绩效,反映出学校在办学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进步。同时,也应从评价结果中,看到校长和学校在办学方面的欠缺和努力方向,让评价结果发挥出奖励、激励先进,惩戒落后的作用。
政府如何管理教育、学校如何举办教育、社会如何参与评价教育是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解决好的关键性问题。实施教育管办评分离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是消除政府管理教育越位缺位现象、激发学校自主办学活力、完善社会评价体系的改革良策。随着管办评分离的逐步推进,必将出现一个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治理新格局。
联系电话:读者服务 0531-51756562,5175678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