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上半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5-07-22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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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付倩)记者从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继续扎实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督导评估任务。
据了解,今年5、6月份,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分三批对26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并对去年下半年通过省评估的11个县(市、区)进行了复查。督导期间,随机抽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130所,分14项指标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量化评估,并以此复评被督导县(市、区)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查阅资料账表、实地查看、随机访谈等方式,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均衡状况以及为残疾少年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入学机会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督导评估。同时开展了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
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在被督导的县(市、区)现场召开了反馈会。经汇总分析,对2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督导评估反馈意见,要求被督导评估的县(市、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根据工作计划,7、8月份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26个县(市、区)的整改工作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情况,对37个县(市、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研究后,组织基本符合条件的县(市、区)集中申请“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国家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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