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5-07-21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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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原)近日,我省最后一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履行完校内制定程序,将章程报送省教育厅。至此,我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2014年,省教育厅全面启动高校章程建设,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分5批次推进章程建设。各高校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将其作为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任务与核心环节,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章程制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7所高校完成章程校内制定程序并报送省教育厅申请核准,其中本科高校41所、高职(专科)院校16所。首批5所高校章程已于今年1月核准发布,其他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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