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申报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验
发布日期:2015-07-01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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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玲)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启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验区组织申报工作。
通知要求,此项工作以市为单位组织申报。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遴选推荐1~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遴选推荐部分县(市、区)或以全市为单位申报实验区。申报实验区的市、县(市、区)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另外,青岛市、潍坊市作为教育部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本次不再申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验区。省教育厅将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工作审查确定,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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