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发布日期:2015-05-07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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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世杰
“如果在放学回家路上,有人拦路威胁你,逼你掏钱,不拿便打,你该怎么办?”在高密市河崖小学举行的“法律伴我成长”讲座上,主讲检察官提出的问题引起了学生们的热烈讨论。检察官告诉大家,这种行为是违法犯罪,遇到这种情况要机智地保护自己,迅速报警。
“像这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在我们每个校园已经成为新常态。”高密市教育局局长杨宗荣告诉记者,“法制教育是育人为本的重要内容。青少年健康成长,尤其需要法律引导、教育和保护。近年来,我们联合司法机关,开展了法律教育进校园活动,初步构建起讲法团队、法律课程、法制教学、普法活动教育体系,在全市各学段学生中基本普及了法制教育。”
自2003年始,高密市开展平安法制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近聘请法官、检察官、警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挂牌公示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协调学校和相关部门联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安全保卫、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等活动,为学校、师生和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每学期开学第一课,由法制副校长宣讲法律和安全常识,纳入开学课程。各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常规管理,按照学生心理和认知特点,制定普法活动方案,多种形式地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文明道德习惯。”高密市教育局副局长姚灵光说。
配合法制教育,高密市教育局、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检察院选派20多名法律专业青年检察官,组成“青年检察官阳光团队”,经过专项培训后挂牌进课堂,在全市14处镇街中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建立联系点,巡回开展法制教育。
据青年检察官张越介绍,检察官教学团队建立了集体备课制度,每周举行一次,精心准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案例遴选、教学课件。还聘请各学校名师、班主任指导磨课,进行学情会商。根据青少年特点,不断调整教学方式,逐步构建完善了多媒体教学资源库和精品课例库。检察院还专门出台教学考核激励制度,调动青年检察官的教学研究积极性。
“青年检察官用不同于教师的方式讲课,依法论事,以案释法,与学生面对面零距离互动,很受学生欢迎。他们创造的辩论式、项目式、推理式等教学法别具特色,吸引了很多老师听课,给我们的课堂教学带来了新的启发。”立新中学校长聂淑香颇感欣喜。
“我们在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每月开设两节法制课。为了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市政法委协调司法部门,连续5年为教育系统举办法制培训班,培训教师260多名,现在每校至少有一名兼职法制教师。另外,从律师协会和家长群体中聘任了一批校外法制辅导员,与青年检察官一起,组成了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姚灵光表示。
在此基础上,高密市组织名师、法律专家和青年检察官团队联合编写了《青少年与法律》、《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名人与法》等读本。同时,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每学期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参加普法文艺演出,开展禁毒、环保、交通等主题志愿活动,举行模拟法庭、法治论坛、小品等生动的校园活动,形成了系列性、菜单化法制教育课程。
“以前提起法律,感觉它离我们很远。学了法制课后,我知道了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它就像保护神,维护着人们的权利和社会的秩序。我们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遵守法规、远离犯罪,做文明小公民。”在高密市第二实验小学举行的“法律在我心中”演讲会上,六年级学生王姝妹的倡议引发了师生的共鸣。
法制教育进校园不仅面对学生。在每年的教师全员培训中,高密市还专列学习法规必修课时,引导校长、教师学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职业道德,规范办学行为。该市还将法制教育向家长和社会延伸,在家长课程中,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模块,与社区、部门共建10多个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一主两翼”、“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大格局。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推进,高密市实现了法制教育师资、课程、课时、基地、活动、管理“六个保障”。该市还把法制课程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用刚性机制保障法制教育持久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法制课开课率达到了100%,学生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达标率99.6%,有20多所学校被评为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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