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进职校”带活一线教学
发布日期:2015-04-2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1915次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自2014年3月,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劳模进职校”活动的通知》、联合启动开展“劳模进职校”活动以来,各地各职业院校积极响应,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劳模的激励感染作用,成为推动职业院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等1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全面组织开展了“劳模进职校”活动,其他省(区、市)结合实际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了相关活动。各地各校邀请劳模举办主题报告会、专题讲座;聘请劳模担任校外德育辅导员,参加班级主题班会;担任兼职教师、创业导师,走进课堂参与课程教学,指导技术技能培养;合作建立劳模实践育人基地、工作室,指导学生实训实习等。
“劳模进职校”活动,不仅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更成为职业院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
联系电话:读者服务 0531-51756562,51756788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