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选派专业医生进学校

  本报讯(通讯员 王小钰)威海市向市直学校选派校医工作近日启动,医疗机构选派的15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到位。本次选派人员80%以上的有中级以上职称,基本满足市直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需求。
  多年来,威海市中小学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学校医务(保健)室建设工作滞后,制约了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为此,威海市政府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的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作出规定。2015年1月,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直学校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工作,力争到2016年解决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不足问题。
  为实现此目标,该市加快实施医务(保健)室达标工程,按照山东省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加快医务(保健)室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医务室、保健室须具有两间以上独立房间,独立设置办公室和治疗室,总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单独设置诊室、处置室、观察室,并按要求配备必需的基本设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和常用急救药品。其次,选派人员持证上岗。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从医疗机构选派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到学校担任校医,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选派人员须持有执业医师证书,能够独立执业,经培训后能够胜任学校工作。该市对选派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学校管理为主,由所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选派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派出医疗机构按原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派出医疗机构当年人均绩效核定,由派出医疗机构发放。选派人员学校从医经历算作基层从业经历,与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