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中小学普法教育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5-03-06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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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登勇
“长流水,不断线,全覆盖,立体化”是茌平县中小学坚持常年普法的写照。10年来,全县中小学师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自编教材生动普法
近年来,茌平县的一些中小学通过编辑普法宣传小册子、编导课本剧等形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克服了学法用法、宣传教育两张皮的现象。如杜郎口中学经常采用的课堂小话剧、实验中学的“法制宣传校本教材”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中小学编演的普法宣传小话剧达100多场次,编辑普法校本教材20多万字。学法用法成为每名师生的自觉行动。
走出去请进来
以案释法活教材
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是茌平县中小学普遍采用的教育方法。如胡屯中学就利用距离冯屯检察室较近的优势,经常组织师生走出狭小的校园,到那里参观,做到法制宣传警钟长鸣。那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彻底清除了有些人头脑中的麻痹思想,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请进来,就是经常聘请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走进校园,定期或不定期给师生作法制报告、上法制课,用真实的案例教育引导师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自觉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近年来,茌平县每所学校每年举办的法制报告会都在两场以上。去年10月23日,地处城区的茌平实验中学邀请县司法局、县法院、县综治办的同志走进校园,给师生作了本学期的第二次法制报告。由于法制宣传抓得紧,该校各种不良苗头被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自觉清除周边“毒瘤”
保持良好育人环境
同样地处县城闹市区的振兴中学,每年都主动联系公安、文化、工商、城市执法等部门,对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摊点等进行清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这个过去一直被称为“事故多发地带”的学校,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是该县一直坚持的理念。县教育局积极鼓励幼儿园和小学通过文化长廊、法制画廊对孩子进行心灵陶冶。如实验幼儿园的法制画廊,实验小学、振兴小学的二十四孝画廊,胡屯陶桥小学的文化长廊都非常具有代表性。目前,全县各完全小学都建起了各具特色的文化宣传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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