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常态化

本报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江浩
  “如果你辱骂一个人,算不算违法?违犯了什么法?应该依据什么法律处罚?为什么有的人辱骂了别人,却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近日,在沂源县实验中学初三(7)班《未成年人易触犯的法律及案例教育》讲座中,来自该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该班法制班主任刘振一边向学生抛出一连串的问题,一边运用多媒体课件讲解,吸引了学生积极互动学习。
  自2013年8月份以来,沂源县委、县政府试点组织政法干警担任法制班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与教育部门协同确定了30个法制教育专题。2014年2月份,沂源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启动会议,试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同年8月份,沂源县又召开了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会议,在全县17所初级中学全部开设法制教育课,聘请156名政法干警担任法制班主任,推动法制教育进课堂常态化开展。
  聘请法制班主任,156名政法干警进课堂
  “法制宣传教育既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促进学生成人成才的需要。但法制教育专业性强,学校现有师资力量不足。而政法干警无论专业结构还是人员数量,都能满足这一要求。”沂源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明说,“沂源县委、县政府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在县检察院和实验中学前期合作探索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聘请政法干警担任法制班主任,与授课班级建立一对一的对接机制,走进课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从2013年8月份开始研制法制教育专题、2014年2月份开始在沂源实验中学等3所学校试讲试听,到2014年秋季新学期开学,沂源在全县所有初级中学开设了法制宣传教育课。在以往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该县进一步聘请156名政法干警担任学校法制班主任,走进教室,踏上讲台,与学生面对面交流、零距离互动,共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
  在备课和上课时,法制班主任和原班级的班主任一对一结对子,发挥双方优势协作互助,共同保证授课质量。“刚开始授课时还有点不太适应。在原班级班主任密切配合,顾问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多次听课评课后,我很快适应了讲台。”刘振说。
  “我们还专门制定出台了《沂源县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管理办法》,对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的聘任条件、职责、配备、聘任、解聘、考评、奖惩等做了详细规定,严格落实干警授课考勤制度,规范法制班主任的聘任管理工作。”沂源县委政法委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主任刘兆泉介绍。
  为此,沂源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了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的实施,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干警积极参与,学校师生大力配合”的基本工作机制。
  创新法制教育课程,理论教学结合实践活动
  “法制班主任进课堂解决了法制教育课由谁来上的问题,明确规定政法干警是授课主体,是授课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而授课内容则由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干警、学校德育教师、政教主任、分管校长,依据中学生的学识水平和心理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协同研制了24个法制教育理论知识专题和6个实践教育专题。”刘兆泉介绍。
  根据这些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授课干警和学校班主任一对一紧密配合,精心设计教案、制作课件、打磨课例,并经过顾问委员评审、家长问卷调查等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教案汇编》,内容全面涵盖了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的中学生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
  同时,教育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管理体系,积极构建法制宣传教育课程体系,根据初一到初三年级学生的不同心理特点,每个年级安排8节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讲解专题课、2节实践教学课,由担任法制班主任的政法干警分别授课。
  “法治理论知识我们采用多媒体授课方式,使用统一编印的教案、统一制作的电子课件,根据年度课表安排的统一时间,在规定的专题和授课内容范围内上课,还可以充分结合自身办案工作经验,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刘振说。
  为了打破以往灌输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模式,在法制教育实践课上,法制班主任还带着学生走出教室,开设“微型马路进操场”、“少年模拟法庭”、“防暴演练”等新颖、生动的法制实践课,引导学生主动参与。
  “跟着法制班主任上课就是不一样。看到庄严的警服,感觉特别威严、特别真实,印象也特别深刻。这样的法制课,我们非常喜欢!”沂源实验中学初二(5)班学生白云伟说。在该县对6100余名学生及家长的问卷调查中,99.4%的学生表示对法制教育课的授课形式和效果满意。
  加强督导考评,构建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长效机制
  “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由县委政法委总牵头,县法制办、教体局、司法局负责整个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组织实施,政法部门负责选派组织干警授课,学校负责法制教育校本课程建设。我们还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法制教育进课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沂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魏述民说。
  沂源县还组建了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顾问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邀请11名教育界的老同志和38名政法、教育骨干担任委员。制定了《沂源县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顾问评审委员会职责》,委员会成员定期到校听、评干警授课,指导课程实施。制定了《沂源县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优质课评选办法》,组织实施法制教育优质课评选表彰,充分调动授课干警的授课积极性,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的工作质量和教育效果。
  “我们还将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纳入政法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单位政绩考核成绩,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察。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组织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刘兆泉说。此外,沂源县、镇街两级财政部门还把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列入经费预算项目,每个镇街每学年拨付不少于1万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经费,专款专项用于编印教材等教育教学支出。
  淄博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效同介绍,沂源县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也是淄博市教育局2014年度教育创新项目之一,并计划在全市学习推广。“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和改革举措,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已基本制度化、常态化,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赢得了师生家长、社会各界的欢迎和支持。”李志明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