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我行”法制报告校园巡讲在济南三职专展开

  本报讯(通讯员 刘再敏)“即使抢劫1毛钱也会被判刑!”“这名中学生就因抢了20元被判有期徒刑。”“该生本来已通过了体检和政审,却因有违法记录而最终无法参军,也无法参加公务员考试等相关考试。”……日前,在济南市举办的“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校园巡讲活动第一站——济南第三职业中专,济南市政协委员、山东省青联委员、“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李荣凯,结合极富针对性的案例析案说法。他的讲述深深地打动了学生,也引起了在场干部、教师的深思。
  李荣凯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20年,担任济南经济广播电台《以案说法》节目嘉宾主持人、济南电视台《有么说么》和《有话好好说》节目的法律顾问、山东卫视《和为贵》节目调解委员会委员。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案例进行了生动、透彻的分析。他以幽默的语言讲解了《婚姻法》关于“赡养老人”的条款,侧重讲了第21条;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析了形形色色的校园犯罪,指出“违法者必须付出代价”;讲解了《刑法》第17条,强调了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讲解了《刑法》第264条,强调盗窃罪对数额的界定;讲解了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和道德上的救助义务;讲解了《侵权责任法》第24条,提醒学生在遇到侵害时要立即报告师长,并依法维权,切勿成为“沉默的羔羊”;指出青少年骑摩托车现象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分析了其危害性。
  本次公益性巡讲活动由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举办,旨在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每半月一期,由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在市直属学校提供宣讲服务。
  本次报告会发人深省、振聋发聩,让济南第三职业中专的学生深受教育。在报告会结束时,会场上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在接受采访时,学生们纷纷表达了对活动的看法和感受。有的学生说:“太好了!就是时间太短了。”有的说:“我喜欢李律师的案例分析。”还有的说:“我决定不骑摩托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