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沉疴”,会议确定,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推行“一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实行“限时办理”,建立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让审批提速;坚持严格“规范办理”、“透明办理”,推进“网上办理”,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
  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会议通过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了关于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发展学前教育等基本制度的规定,完善了高校设立审批、经费投入等管理制度,把部分高校设立审批下放到省级政府,强化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纠纷、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作用,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并加大对非法招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制售假冒学业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