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4-12-09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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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凯)今年12月4日是我国设立的首个国家宪法日。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国家宪法日同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推动全省教育系统的宪法学习、宣传与教育。
据悉,省教育厅将向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免费配发宪法宣传挂图。我省还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聘用法制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积极探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省各地各校通过各种形式,宣讲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在校园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济南市启动“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校园巡讲活动。巡讲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将在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及中职学校中依次开展。青岛市教育局将12月份定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为主题,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德州市各中小学普遍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举行一次特别升国旗仪式,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出一期宪法主题校刊(校报)或黑板报,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山东科技大学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学生志愿者前往社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宪法日宣传活动。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通过开展“宪法一课”宪法知识比赛、“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等活动,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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