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发放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

  本报讯(通讯员 崔英强)“你的教龄补助领了吗?俺已经领了一星期了,就是拿发养老金的那个卡到农村信用社去领,快去吧。”高唐县梁村镇北镇村原民办教师周大娘催着老同事张大爷去领教龄补助。
  近日,由高唐县委、县政府发放的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正逐步落实到位。根据高唐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凡现为高唐户口,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从2014年1月算起,一次性发给1至7月的补助,以后每月按期发放。补助标准为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没想到二三十年前干民师的事情,政府还想着,现在又给补助。”张大爷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