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注册工作
发布日期:2014-09-1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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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付倩)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规定,保障大学新生入学的顺利,保障大学新生的权利。
通知规定,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及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应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或户口簿)、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纸质档案等材料,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检查。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发现问题的不予学籍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新生报到后,各高校要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新生文化课和专业水平测试,同时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另外,严禁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已经注册学籍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学籍,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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