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

  本报讯(记者 高原)日前,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招生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民办高校要坚持从严治理、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违规行为,完善制度建设,构建规范招生的长效机制。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有关要求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要突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布招生广告、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垄断考生生源、违背考生意愿填报志愿、雇佣招生中介、违规聘用招生人员、违规承诺招生等问题。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依法追究违规操作人员责任。
  据了解,近期,有部分媒体反映我省民办高校招生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委托中介招生、垄断考生生源、代为考生填报志愿、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概念等问题,损害了考生权益,扰乱了高校招生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鉴于此,省教育厅将开展对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