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施行“阳光分班”
发布日期:2014-08-24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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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志松)近日,东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该局将严格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
据悉,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将于8月下旬开始。各学校在完成统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制定班主任、学科教师均衡分配方案,邀请市及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教育部门监督下,根据学生性别、身高、综合素质测试情况等,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主管教育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非起始年级新转入学生,参照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程序安排班级。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东营市教育局规定,主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阳光分班”工作贯彻落实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分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依纪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对工作程序不规范和不遵守工作纪律行为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将按相关规定对学校、校长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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