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向社会作出五项承诺
发布日期:2014-07-28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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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敏)7月10日,济南市教育局召开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两规范三禁止”承诺书签字仪式。市教育局领导、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集体签署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一、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阳光招生政策,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办学行为。二、不滥用职权干预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依规组织进行的教辅材料选用、推荐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向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推荐、指定教辅材料。三、不滥用职权批准中小学校开办收费实验班、提高班、特长班。四、不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基层教育部门、学校推荐社会机构举办的、以收费为目的的培训班。五、不滥用职权干预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依法依规对违规办学收费行为作出处罚。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教职员工就规范中小学收费“两规范三禁止”事项向社会作出承诺,请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共同监督。
为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7月1日,济南市教育局启动实施了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行为,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行为,禁止补课收费行为,禁止违规办班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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