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发布日期:2014-07-1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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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原)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机关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机关(含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省教育厅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建立《山东省教育厅学习制度》。《制度》规定,全厅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作为履行岗位职责的第一要务,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争做学习模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主要内容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及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党内法规,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内容;教育理论、法规政策等。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1次。厅机关一般每季度举办1次报告会或专题讲座。
开展学习月活动。省教育厅将7月份确定为“学习月”。其间,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及《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2014年理论学习参阅材料》等政策文件,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大局,增强进取意识、责任意识、科学发展意识,提高工作本领。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倡树先进文化和新风正气。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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