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经过3至5年的努力,我省将使全省所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改善,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基本消除城镇超大班额现象,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实施意见指出,我省将全面推进校舍标准化建设,使校舍面积和功能满足教学基本需要,达到抗震、消防安全等要求,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有用餐需求的学校要建设学生食堂、餐厅。寄宿制学校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乡镇中心小学要统筹村小学和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限期解决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实施大额班监测和公示制度,对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要限制其招生人数。
  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职称评审向农村教师倾斜,提高农村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科学合理地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优先满足支教教师、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师的需要,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