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做好2014届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

  本报讯(记者 黄玲)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届高校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全力做好2014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保持警钟长鸣,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毕业生平安离校。要教育毕业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择业就业安全并正确面对求职中的挫折。开展多种专项教育活动,要特别关注不能按时就业、毕业的学生。开展爱校、感恩、诚信、法纪、心理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诚信守法,感恩母校,文明离校。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举行有关活动。加大帮扶力度,做好“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各高校要规范就业统计,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不准以各种形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就业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帮助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优秀毕业生回校作报告等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