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实验学校与教师签订减负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1-03-28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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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近日,东营市河口实验学校与教师签订了减负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规定,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不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和做作业。学校还聘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担任减负督查员。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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