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素质教育将着力于制度创新和长效机制建设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出台的《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要求加快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着力于制度创新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计划提出:到2015年,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市域内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普及,毛入学率达到97%;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基础教育各学段实现可持续发展,初步形成促进青少年儿童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培养模式、保障基础教育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富有效率、开放多元、规范有序、充满活力、惠及全民的高水平基础教育,在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及方法、师资水平、教育设施、教育公平等方面初步实现现代化。
  ——建立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强化对高考补习学校及民办学校的监管,到2012年秋季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全部退出。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着力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从2011年起,把学生课业负担作为社情民意调查的重要内容。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监管机制。完善违规办学投诉挂牌督办制度。对违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多次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县(市、区),追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当地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大力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德育课程改革,把德育纳入学生生活实践中,建立梯次递进、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德育培养目标,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建立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实施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制度,高度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每10个班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全面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探索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机制。
  ——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初中阶段开设综合学科。切实开好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在普通高中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尽快全面实现“选课走班”教学。学校不得对2011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出台特色高中建设方案,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实施“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建立校外实践教育社会义务制度。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和班额,新建高中不得超过50个班,现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班额,到2015年班额达到50人以下。
  ——稳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保障省内各地学生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的稳定平衡机制。推动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对严格规范办学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扩大院系专家录取试点的范围,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并逐步推广至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深化高考命题改革,加强与实际生活的联系,强化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对接,体现选修课内容。
  ——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量、专业发展、育人效果、所教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等情况,努力形成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发展的评价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班主任评价奖惩机制,提高班主任待遇。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实行职业道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
  ——建立地方党委政府教育政绩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把教育投入和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的指标。
  ——扎扎实实做好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围绕推进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重大问题,建立若干试验区、示范区,切实发挥先行先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