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中课改规定学生社区服务三年不少于十日
发布日期:2009-12-23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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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成都市教育局日前下发成都市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和《成都市〈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施指导意见(讨论稿)》。讨论稿要求,学生社区服务三年共2学分,不少于1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服务时间不少于5小时。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有关学生服务的对象、时间、项目、体会以及被服务者的意见等来认定学分。社区服务应该在课余时间由学校安排,以服务小组为重要活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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